2017年8月29日 星期二

更名及各項證件辦理變更手續

最近完成人生第一次更名(其實是第二次,不過政府有規定,若你的名字在該縣市有同名同姓且入籍滿六個月,那你這次變更名字的話就不算是正式的更名記錄。政府規定人一生只能換三次名字)

長這麼大還換名字實在很痛苦,因為一堆證件要跟著變動,還有存摺跟信用卡等等,真的很麻煩,趁現在還記憶猶新,分享各項必備證件的變更方式,給未來想更名的各位捧友,在茫茫的證件換發海可以少走點冤枉路。

基本上在戶政事務所更名後,去補辦各項證件時,就帶齊身份證、戶籍謄本、印章、1吋/2吋照片數張即可,這些都是檢查時一定會用到的。

證件
申辦場所
攜帶物及辦理方式
身份證
戶口名簿
各地戶政事務所
記得先去刻顆新名字的印章
親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辦:
1. 改名當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、戶口名簿
2. 所有因當事人改名而需要一併換領之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配偶及子女)
3. 受委託人的印章(也可簽名)
4. 改名當事人的戶口名簿
5. 須換證之當事人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2吋相片一張,必須是符合身份證規格的大頭照。
6. 換領國民身分證規費每張50元、戶籍謄本15/份。
7. 記得一併申請多份戶籍謄本,因為辦銀行存摺跟信用卡等都會用到,但也不用申請太多,因為很多都可以用影本。
8. 戶政事務所的連線通報資料整合的很方便,在辦理更名後,可請承辦一併通報其他業務單位辦理其他資料變更,如健保卡、圖書證等等。